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關于貫徹落實建設工地“禁現”和攪拌站綠色生產有關管理要求的通知
成住建發〔2021〕95號
四川天府新區自然資源和規建局、成都東部新區公共服務局、成都高新區公園城市建設局,各區(市)縣住建行政主管部門,各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企業,各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四川省散裝水泥條例》,按照《成都市2021年二季度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方案》(成污防“三大戰役”領〔2021〕4號)和市住建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預拌混泥土和預拌砂漿企業綠色生產監督管理的通知》(市住建發〔2020〕401號)文件要求,為防治大氣污染,踐行綠色發展理念,全域深入推進禁止現場攪拌,減少建設工地揚塵污染,規范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攪拌站建設和綠色生產,促進行業綠色發展高質量發展,現將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嚴格落實管控要求。
城市面源重污染天氣應急預警時,每日20:00—次日8:00時段,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企業停止砂石骨料、礦粉等原輔材料進料。
二、壓實企業主體責任。
各施工企業要嚴格落實建設工地現場禁止使用袋裝水泥、禁止攪拌混凝土和砂漿的規定。各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企業要嚴格按照綠色生產達標要求組織生產,加強生產區域污水治理和循環利用,落實降塵降噪措施。
三、認真開展督查檢查。
各區(市)縣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建設工地“禁現”和攪拌站綠色生產動態管理,及時發現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生產、使用中存在的問題,督促企業立行立改。要對屬地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企業開展一次全覆蓋監督檢查,對存在違規建設和生產的站點,堅決停產整改,對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規予以取締。
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1年4月21日
來源:混凝土技術交流